左图:为处理旧楼消防隐患,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2024年消防安全条例草案》,赋权当局代未遵从指示的旧楼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右图:佐敦华丰大厦发生5死40伤的三级火惨剧,令社会关注旧式大厦的消防安全。 立法会昨日(11日)三读通过《2024年消防安全(建筑物)(修订)条例草案》,赋权当局代未能遵从《消防安全(建筑物)条例》的旧楼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并在工程完成后向这些业主收回代办工程费用及征收20%附加费。 此外,政府提高不遵办条例的罚则,业主如不遵从“消防安全指示”的最高罚款由2.5万元增至10万元;不遵从“符合消防安全令”的最高罚款,由5万元增至20万元。又引入针对不合作业主的条文,借此协助提升旧楼的消防安全水平。\港闻报记者 盛德文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指出,政府会先推行先导计划,拣选10至20幢楼宇让政府“进场”,其间政府会密切监察实施过程,再决定每年进行的代办工程数目及时间表,估计每年为20至60幢楼宇进行代办改善消防设施工程,同时希望修例后,业主为免政府进场,会自行进行改善工程,因为知道维修已避无可避。邓炳强表示,政府一直主动巡查、监察,务求为市民缔造安全的居住环境。他表示,政府有按照情况及规定向楼宇发出安全指示,已经发出超过39万张指示,仍有六成指示在跟进当中。 议员忧代办令业主“放软手脚” 立法会法案委员会主席谢伟铨担心条例通过后,部分尝试自行筹组相关工程的大厦及业主会“放软手脚”,只是等待政府进场接手工程,甚至忽略最基本的消防设施保养,令大厦的消防风险越来越高,借此方使政府优先帮助他们进行改善,最后可能反而令香港整体的旧楼消防问题恶化。谢伟铨促请政府正视问题,联同各区民政处、关爱队、区议员做好宣传及澄清工作。 违者监禁5个月 罚款20万 经民联主席、立法会议员卢伟国表示,要避免形成市民对代办工程的依赖性,不能以20%附加费免却责任,要强调维修是业主责任,推动业主遵从同样重要。他表示整体工作量都很大,质疑如何能够达到政策目的,认为整个流程要拆墙松绑、实事求是,需要政府与业界要商讨解决。 对于可能因罚则阻吓力不够,令部分业主欠缺动力遵从条例的情况,邓炳强表示有需要推出具针对性的措施,提升相关业主自行遵从条例的比率。罚则方面,他指条例赋权执行当局可以就未能遵从条例要求的楼宇,向土地注册处注册“钉契”;要求新业主在完成物业交易后3个月内,就物业权转让通知执行当局,违者即属犯罪,最高可罚款1万元;不遵从指示及“符合消防安全令”的罚则分别提升到10万元和20万元;阻碍法团履行有关职能方面,如阻碍法团进行工程法则最高可罚款1万元及监禁5个月,拒绝分担法团进行有关工程的费用最高可罚款2.5万元。 邓炳强昨晚在社交平台发文,感谢一众议员投票通过法例,为真正有困难的业主解困,为市民缔造一个更安全的居住环境,惠及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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