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图:回收工场负责人表示,会按市价收购绿在区区送到工场的回收物。右图:绿在区区的货车驶进一间回收商的工场。 行政长官2024年施政报告明确指出“检视绿在区区的招标安排和要求,提升成本效益和水平”。 香港中文大学新亚书院副院长、刘佐德全球经济及金融研究所常务所长庄太量教授建议将资助额与表现挂钩,设立KPI,合约当中一部分例如三成是固定资助,其余七成资助额与回收量挂钩,而不是现有合约制式要绿在区区达到指标或超过指定回收量再获额外奖金:“以现在合约制,达到指定回收量已达标,不用再做,多小小奖金未必有动力推动已达标6仔店再做多些回收”。庄教授续指现时的合约条款机制不符合经济效益:“定回收量上限指标是不可行的,我向其他回收商买可回收废品再报数都得,所以应按吨计钱,实报实销。” 庄教授认为“绿在区区”要分工,一间专门收金属、另一间专收纸、一间专收塑胶,以经济学原理就会较为专业;并以区域划分,例如几条邨由指定一间“绿在区区”负责,以便建立评审基制,政府评审该“绿在区区”服务的指定社区是否积极宣传、有没有做上门回收等营运成效,及定下淘汰机制,将做得差的营运机构淘汰:“市面上有私营回收商,而做得好好,点解政府仲要资助NGO搞回收?”\港闻报记者 施文达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