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违法犯罪团伙活跃在粤港走私路线,长期利用水路走私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药品,涉及品种多、跨度长、案值大,其中大部分为防癌、抗癌和治疗糖尿病等疾病的药品。
7月25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公众号披露了一起销售额近2亿元的走私药品案,惹人注目。
据介绍,2024年4月,广州市相关部门经过深挖扩线,发现一个涉嫌销售走私药品的团伙。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省市区三级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组成的“4.17”专案组,于4月22日成功查获一大型走私境外药品团伙,捣毁走私、仓储窝点3个,抓获嫌疑人15名,查获走私药品80余种超5000盒,销售额近2亿元人民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主持召开涉案药品危害人体健康专家评估论证会,于2024年5月13日出具药品性质认定函,作出涉案药品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认定意见。目前,广州市检察机关已以涉嫌妨害药品管理罪批捕犯罪嫌疑人8名。
本案中,违法犯罪团伙活跃在粤港走私路线,长期利用水路走私未取得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进口药品,涉及品种多、跨度长、案值大,其中大部分为防癌、抗癌和治疗糖尿病等疾病的药品。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众号表示,由于涉案药品均未经批准在我国境内上市,涉案人员亦无法提供合法上市的证明材料,未经国内临床试验验证,无法保证其产品安全性和有效性,对使用者存在严重的系统性安全风险。而且其运输环境极为恶劣,严重不符合储运条件,药品产生的成分变化和实际效价未知,注射后可能因蛋白变性、杂质成分增多或含量升高,可能增强毒副作用、增加过敏反应等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这些严重危害可导致死亡等极为严重的不良后果。因此,该类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彻底斩断其源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