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家住苏州市姑苏区的童某在职期间被公司开除后,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2800元。童某表示自己工作勤恳,仅因打了个电话就被无故开除。
公司在庭审中提供了大量证据,证明童某多次在非工作时间索要并拨打女同事电话,询问其家庭住址,并且对客户和领导出言不逊,甚至威胁人事部门称“我有可能报复”。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最终法院认定公司提供的证据属实,解除与童某的劳动合同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属于合法解除,因此驳回了童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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