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经纪业务违规展业频发,其中一名从业者不仅违规炒股,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未公开信息进行趋同交易。广东证监局对该员工开出了罚单,没收其违法所得22.58万元,并处以80万元的罚款;对其违规持有、买卖证券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84万元,并处以18万元的罚款。
王某在两家券商任职期间涉及两项违规行为。2008年6月至2016年7月,他在中金财富工作;2016年8月至立案时,在国投证券工作。第一个违规行为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有关证券交易。2022年11月14日至2024年2月26日期间,王某因职务便利获取某基金账户的交易股票名称、交易时点、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未公开信息,控制使用“熊某”万联证券账户,同期或稍晚于某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54只,趋同交易金额2873.42万元,盈利22.58万元。
第二个违规行为是王某违规持有、买卖证券。2013年9月25日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扣除前述趋同交易和反向交易金额后,王某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使用“熊某”中金财富证券账户和“熊某”万联证券账户持有、买卖证券,累计买入金额1.55亿元,卖出金额1.56亿元,盈利18.84万元。
最终,广东证监局对王某合计没收违法所得41.42万元,并处以98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