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临淄大队组织警力前往临淄区张皇路与凤凰山路以东500米路段,开展亡人事故返场复盘工作。该起事故中的当事人为一名老年人,他在骑行电动三轮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民警通报了事故简要情况,并指出近期类似事故频发。他们呼吁村居社区加强对老年人群体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播放《严禁违规电动车非法上路》宣传警示教育片。同时,提醒群众骑乘电动车时要主动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注意观察路况,确保安全后再通行,避免酒醉驾等违法行为。
通过此次事故复盘,警方希望深刻剖析事故原因,引起更多人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增强安全意识,防止悲剧再次发生。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若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谢谢!联系QQ: